為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從源頭抓好共産黨員黨員出國(境)組織關系管理工作,确保每名黨員都納入黨組織的有效管理和服務之中,結合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實際,特定本實施辦法。
一、出國留學和出境學習的黨員,組織關系可保留在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黨委,時間一般不超過5年。
二、黨員出國(境)前,本人需提交保留組織關系的書面申請(說明學習地點、時間、留學方式、聯系方式、境内聯系人等情況),由主管負責人(教工)、輔導員(學生)和支部書記核實簽字後交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黨委辦公室。
三、填寫《共産黨員因私事出國(境)審批表》,其中“政治表現情況”由黨員所在黨支部書記填寫并簽字,“單位黨組織意見”由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黨委書記填寫、簽字并加蓋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黨委公章,“學校黨委意見”由校黨委組織部簽字、蓋章。此表原件一式兩份,校黨委組織部和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黨委辦公室各留存一份,黨員也可複印後本人留存。
四、主管負責人、輔導員和黨支部書記應通過适當方式,做好黨員在國(境)外期間的定期聯系和教育管理工作。黨員歸來後,依據有關規定,做好恢複組織生活有關工作。
附件:《共産黨員因私事出國(境)審批表》